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的公示要求,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,现将“古蔺县永乐镇汇森石料加工厂(年产碎石、石粉10万吨)基础建设项目”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古蔺县永乐镇汇森石料加工厂(年产碎石、石粉10万吨)基础建设项目
建设性质:新建
建设单位:古蔺县永乐镇汇森石料加工厂
建设地点: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永乐镇杨柳村一组
建设内容:新建一条石料加工生产线,主要建设一个生产车间、原料区、成品区、办公区,并配套建设相关辅助设施,年产碎石、石粉10万吨。
二、验收调查主要工作内容及结论
主要调查内容:废水、废气、噪声、固废处置措施及检测。
验收结论:项目全面落实了各项环保治理措施,且严格按照“三同时”制度执行。验收监测期间,项目大气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,项目厂界噪声均超标,但周边近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,噪声不扰民;废水均循环利用;固废均实现合理处置。公司环保规章制度健全,环境 管理制度化,与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进行逐一对比,无不得通过验收情形,建议通过环保验收。
三、公示日期及内容:
公示日期: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26日(20个工作日)
公示内容:附件1 古蔺县永乐镇汇森石料加工厂(年产碎石、石粉10万吨)基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;附件2 验收意见;附件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。
四、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古蔺县永乐镇汇森石料加工厂
联系人:聂刚
联系电话:15108192866
通讯地址:泸州市古蔺县永乐镇杨柳村一组
编制单位: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
联系人:庞舟莉
联系电话:13698217174
通讯地址: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666号A2栋1单元203附1号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方式
如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。